根据《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江科大校【2019】29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学校提出的“国内一流造船大学”建设目标,贯彻实施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支持教师推出标志性、原创性学术精品并在高端出版社出版,培育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科研成果,提高我校人文社科学术影响力,学校设立了校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2019年度拟资助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5项,现将拟资助项目进行校内公示。拟资助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著作名称 | 学科分类 | 所在单位 |
1 | 陶永宏 | 我国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业专利指数与自主创新能力研究 | 管理学 | 深蓝研究院 |
2 | 刘彩生 | 应用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学习机制研究 | 教育学 | 离退休工作处 |
3 | 杨虎 | 中国饲料科技史 | 历史学 | 人文社科学院 |
4 | 黄雪丽 | 产业高质量发展演进机制及发展路径研究——以江苏文化产业为例 | 管理学 | 人文社科学院 |
5 | 赵均 | 竞技运动竞争平衡理论探索与实践 | 体育学 | 体育学院 |
获资助著作的出版周期为1年。如不能按时完成,须提前60天向校人文社科处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每部专著的资助力度一般不超过4万元,首期拨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资助总额的70%。鼓励支持获批本资助计划项目的申请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若获得立项,本资助计划项目视为自动完成,剩余经费不再拨付,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学术著作出版后,3年内必须申报一次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否则视为未完成该项目。专著作者应对其著作中使用的资料、观点和研究成果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者在受资助出版的著作中,如被发现有抄袭、剽窃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并且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并追回全部受助资金,取消利用此著作获得的一切收益和荣誉。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学校人文社科处反映,联系电话0511-84400186。
人文社科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