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申报质量,提高项目立项率,即日起启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基础研究类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

3.应用研究类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教育部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71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教育部、国家社科(自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四、其他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尤其要重点扶持有基础且近两年未获部省级项目的青年教师。

2.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预申报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学院于2020820日前将《预申报评审书》电子档汇总发送至邮箱maysxm@foxmail.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评审书.docx

 

 

人文社科处

20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