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贯彻实施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支持教师推出标志性、原创性学术精品并在高端出版社出版,培育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科研成果,提高我校人文社科学术影响力,学校设立了校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通过组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人文社科处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环节,并经审核批准,2020年度共资助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4项。现将资助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的出版周期为1年。如不能按时完成,须提前60天向校人文社科处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每部专著的资助力度一般不超过4万元,首期拨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资助总额的70%。鼓励支持获批本资助计划项目的申请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若获得立项,本资助计划项目视为自动完成,剩余经费不再拨付,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学术著作出版后,需向校人文社科处提供样书2册。3年内必须申报一次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否则视为未完成该项目。

三、专著作者应对其著作中使用的资料、观点和研究成果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者在受资助出版的著作中,如被发现有抄袭、剽窃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并且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并追回全部受助资金,取消利用此著作获得的一切收益和荣誉。

四、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打印《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任务书》(一式两份)并确认签字,于1030日前集中报送人文社科处综合科(长山校区行政楼101026室)。逾期不签订《任务书》者,视为自动放弃立项,学校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任务书》是开展项目研究、进行项目管理和办理项目结项的基本依据,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其中限定的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有计划地推进研究。《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附件:

12020年度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一览表.docx

2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任务书.docx

 

人文社科处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