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立项名单已公布(详见附件12)。现就《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签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署名人身份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至少含1C刊),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名称及编号”,若标注两个以上项目的同一成果,结项只认定为第一署名人一个项目的成果。项目负责人依据此项要求和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项目任务书》(附件3),省教育厅将以此作为项目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三、请各相关学院、部门尽快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项目任务书》(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于20201030日前集中报送人文社科处综合科(长山校区行政楼101026室)。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省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附件2: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人文社科处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