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各类别各层次文化人才的培育,充分发挥文化人才在十四五期间文化改革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根据《镇江市金山文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镇委宣〔20211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镇江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金山文化人才计划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对象

推荐选拔对象主要为全职在镇江工作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主要分为三类:金山文化名家、金山文化英才、金山文化优青。

二、推荐选拔对象资格条件

在镇江,从事社科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文化创意等领域(文化专门技术、文化经营管理、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和其它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纳入相应界别)工作,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金山文化名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开创性成果,并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最高奖项,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金山文化英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文化经营能力,获得过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奖项,个人或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同行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3)金山文化优青: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宣传文化专业人才,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长期扎根基层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认真填写《推荐表》,准备相应附件证明材料,并按照人才所属管理范围申报至主管(归口)单位。

2.主管部门推荐。主管(归口)部门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德才表现进行初审,并作出评价,对符合条件人选推荐至市委宣传部。

3.专家评审。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专家,分层分类对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形成初步意见。

4.复核认定。初步人选建议确定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

5.公示确定。对选拔推荐出来的三类培养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反馈给各行业主管(归口)部门。

四、有关要求

1.入选镇江市金山英才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暨第六期“169工程培养对象的人才将纳入金山文化人才相应层次培养对象一同培养管理,即学术技术带头人(金山文化名家),学术技术骨干(金山文化英才),学术技术新秀(金山文化优青)。同一人不可同时申报第六期“169工程金山文化人才计划

2.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金山文化人才计划选树培养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人才选树。要坚持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将本地区本领域内真正德才素质好,在全省、全市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

3.对申报材料填报要求真实、规范、完整,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人资格。本次推荐选拔的人才如在培养期内未遵守有关要求,视为放弃培养资格,并不得再申报。培养期内发生变动的,培养对象所在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干部处(人才工作处)报备。

4报送的金山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优青的申报材料包含:

1)推荐表(附件1+附件材料(附件2)。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统一合并胶装后一式5份。同时提供申报材料PDF电子版。

2)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

5请相关学院和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推荐选拔对象提交申报材料,于2021526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j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84400186

 

附件:

1.“金山文化人才计划”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2.“金山文化人才计划”培养对象申报附件内容.doc

3.“金山文化人才计划”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人文社科处

202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