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202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立项名单已公布(详见附件1)。现就《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签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研究成果签订《项目任务书》(附件2),省教育厅将以此作为项目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且研究内容必须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否则均不予认定;标注省教育厅两个及以上项目的同一成果,只认定为第一标注项目的成果。所列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并在相应研究成果署名,未在提交申请结项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项目结项时不得列入项目组成员名单。

二、《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三、请各相关单位尽快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于20259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人文社科处。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将停拨资助经费,省教育厅作撤项处理。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校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孙老师、刘老师;电话:84400186、84406630

 

附件1:202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人文社科处

2025919